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革新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治理的若干意见

宣布时间 : 2021/08/05点击量:


国办发〔20213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治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关于优化科研治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等一系列优化科研经费治理的政策文件和革新措施,有力地引发了科研人员的缔造性和创新活力,促进了科技事业生长。但在科研经费治理方面仍然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项目经费治理刚性偏大、经费拨付机制不完善、间接用度比例偏低、经费报销难等问题。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更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励科研人员多出高质量科技结果、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更大孝敬,经国务院同意,现就革新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治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扩大科研项目经费治理自主权

  (一)简化预算体例。进一步精简合并预算体例科目,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体例直接用度预算。直接用度中除50万元以上的设备费外,其他用度只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需要提供明细。盘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可在设备费科目列支。合并项目评审和预算评审,项目治理部门在项目评审时同步开展预算评审。预算评审事情重点是项目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不得将预算体例细致水平作为评审预算的因素。(项目治理部门卖力落实

  (二)下放预算调剂权。设备费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肩负单元,不再由项目治理部门审批其预算调增。项目肩负单元要统筹考虑现有设备配置情况、科研项目实际需求等,实时治理调剂手续。除设备费外的其他用度调剂权全部由项目肩负单元下放给项目卖力人,由项目卖力人凭据科研运动实际需要自主部署。(项目治理部门、项目肩负单元卖力落实

  (三)扩大经费包干制实施规模。在人才类和基础研究类科研项目中推行经费包干制,不再体例项目预算。项目卖力人在允许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事情相关支出的基础上,自主决定项目经费使用。勉励有关部门和地方在从事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独立法人科研机构开展经费包干制试点。(项目治理部门、项目肩负单元、财政部、单元主管部门卖力落实

  二、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

  (四)合理确定经费拨付计划。项目治理部门要凭据差异类型科研项目特点、研究进度、资金需求等,合理制定经费拨付计划并实时拨付资金。首笔资金拨付比例要充实尊重项目卖力人意见,切实保障科研运动需要。(项目治理部门卖力落实

  (五)加速经费拨付进度。财政部、项目治理部门可在部门预算批复前预拨科研经费。项目治理部门要增强经费拨付与项目立项的衔接,在项目任务书签订后30日内,将经费拨付至项目肩负单元。项目牵头单元要凭据项目卖力人意见,实时将经费拨付至项目加入单元。(财政部、项目治理部门、项目肩负单元卖力落实

  (六)革新结余资金治理。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综合绩效评价后,结余资金留归项目肩负单元使用。项目肩负单元要将结余资金统筹部署用于科研运动直接支出,优先考虑原项目团队科研需求,并增强结余资金治理,健全结余资金盘活机制,加速资金使用进度。(项目治理部门、项目肩负单元卖力落实

  三、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

  (七)提高间接用度比例。间接用度凭据直接用度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审定,由项目肩负单元统筹部署使用。其中,500万元以下的部门,间接用度比例为不凌驾30%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门为不凌驾25%1000万元以上的部门为不凌驾20%;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用度比例进一步提高到不凌驾60%。项目肩负单元可将间接用度全部用于绩效支出,并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小我私家倾斜。(项目治理部门、项目肩负单元卖力落实

  (八)扩大稳定支持科研经费提取奖励经费试点规模。将稳定支持科研经费提取奖励经费试点规模扩大到所有中央级科研院所。允许中央级科研院所从基本科研业务费、中科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经费、有关科研院所创新工程等稳定支持科研经费中提取不凌驾20%作为奖励经费,由单元探索完善科研项目资金激励引导机制,引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奖励经费的使用规模和尺度由试点单元自主决定,在单元内部公示。(中央级科研院所卖力落实

  (九)扩大劳务费开支规模。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尺度,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人为水平,凭据其在项目研究中肩负的事情任务确定,其由单元缴纳的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项目肩负单元、项目治理部门卖力落实

  (十)合理审定绩效人为总量。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结合本单元生长阶段、类型定位、肩负任务、人才结构、所在地域、现有绩效人为实际发放水平(主要依据上年度事业单元人为统计年报数据确定)、财政状况特别是财政科研项目可用于支出人员绩效的间接用度等实际情况,向主管部门申报动态调整绩效人为水平,主管部门综合考虑引发科技创新活力、保障基础研究人员稳定人为收入、调控差异单元(岗位、学科)收入差距等因素审批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存案。分配绩效人为时,要向肩负国家科研任务较多、成效突出的科研人员倾斜。借鉴肩负国家要害领域焦点技术攻关任务科研人员年薪制的经验,探索对急需紧缺、业内认可、业绩突出的少少数高条理人才实行年薪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单元主管部门卖力落实

  (十一)加大科技结果转化激励力度。各单元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结果转化法》等相关划定,对持有的科技结果,通过协议订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市场化方式进行转化。科技结果转化所获收益可凭据执法划定,对职务科技结果完成人和为科技结果转化作出重要孝敬的人员给予奖励和酬金,剩余部门留归项目肩负单元用于科技研发与结果转化等相关事情,科技结果转化收益具体分配方式和比例在充实听取本单元科研人员意见基础上进行约定。科技结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所在单元绩效人为总量,但不受审定的绩效人为总量限制,不作为审定下一年度绩效人为总量的基数。(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卖力落实

  四、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肩负

  (十二)全面落实科研财政助理制度。项目肩负单元要确保每个项目配有相对牢固的科研财政助理,为科研人员在预算体例、经费报销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科研财政助理所需人力成本用度(含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可由项目肩负单元凭据情况通过科研项目经费等渠道统筹解决。(项目肩负单元卖力落实

  (十三)革新财政报销治理方式。项目肩负单元因科研运动实际需要,邀请海内外专家、学者和有关人员加入由其主办的聚会会议等,对确需肩负的都市间交通费、国际旅费,可在聚会会议费等用度中报销。允许项目肩负单元对海内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难以取得发票的住宿费实行包干制。(项目肩负单元卖力落实

  (十四)推进科研经费无纸化报销试点。选择部门电子票据接收、入账、归档处置惩罚事情量比力大的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纳入电子入账凭证会计数据尺度推广规模,推动科研经费报销数字化、无纸化。(财政部、税务总局、单元主管部门等卖力落实

  (十五)简化科研项目验收结题财政治理。合并财政验收和技术验收,在项目实施期末实行一次性综合绩效评价。完善项目验收结题评价操作指南,细化明确预算调剂、设备治理、人员用度等财政、会计、审计方面具体要求,制止有关机构和人员在项目验收和检查中理解执行政策泛起偏差。选择部门创新能力和潜力突出、创新绩效显著、科研诚信状况良好的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作为试点单元,由其出具科研项目经费决算报表作为结题依据,取消科研项目结题财政审计。试点单元对经费决算报表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卖力,项目治理部门适时组织抽查。(科技部、财政部、项目治理部门卖力落实

  (十六)优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要优化和完善内部治理划定,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接纳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可不进行招标投标法式。项目肩负单元依法向财政部申请变换政府采购方式的,财政部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对切合要求的申请项目,原则上自收到变换申请之日起5个事情日内办结。有关部门要研究推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有关执法规则修订事情,进一步明确除外条款。(单元主管部门、项目肩负单元、司法部、财政部卖力落实

  (十七)革新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治理方式。对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开展国际相助与交流的治理应与行政人员有所区别,对为完成科研项目任务目标、从科研经费中列支用度的国际相助与交流按业务类别单独治理,凭据需要开展事情。从科研经费中列支的国际相助与交流用度不纳入“三公”经费统计规模,不受零增长要求限制。(单元主管部门、财政部卖力落实

  五、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投入与支持方式

  (十八)拓展财政科研经费投入渠道。发挥财政经费的杠杆效应和导向作用,引导企业加入,发挥金融资金作用,吸引民间资本支持科技创新创业。优化科技创新类引导基金使用,推动更多具有重大价值的科技结果转化应用。拓宽基础研究经费投入渠道,促进基础研究与需求导向良性互动。(财政部、科技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卖力落实

  (十九)开展顶尖领衔科学家支持方式试点。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前沿科技领域,遴选全球顶尖的领衔科学家,给予连续稳定的科研经费支持,在确定的重点偏向、重点领域、重点任务规模内,由领衔科学家自主确定研究课题,自主选聘科研团队,自主部署科研经费使用;35年后接纳第三方评估、国际同行评议等方式,对领衔科学家及其团队的研究质量、原创价值、实际孝敬,以及聘用领衔科学家及其团队的单元服务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绩效评价,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革新经验。(项目治理部门、项目肩负单元卖力落实

  (二十)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实行“预算+负面清单”治理模式。勉励地方对新型研发机构接纳与国际接轨的治理结构和市场化运行机制,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所)长卖力制。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支持方式,给予稳定资金支持,探索实行负面清单治理,赋予更大经费使用自主权。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围绕科研投入、创新产出质量、结果转化、原创价值、实际孝敬、人才集聚和培养等方面进行评估。除特殊划定外,财政资金支持发生的科技结果及知识产权由新型研发机构依法取得、自主决定转化及推广应用。(科技部、财政部卖力指导

  六、革新科研绩效治理和监视检查

  (二十一)健全科研绩效治理机制。项目治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绩效导向,从重历程向重结果转变,增强分类绩效评价,对自由探索型、任务导向型等差异类型科研项目,健全差异化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调整、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项目肩负单元要切实增强绩效治理,引导科研资源向优秀人才和团队倾斜,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项目治理部门、项目肩负单元卖力落实

  (二十二)强化科研项目经费监视检查。增强审计监视、财会监视与日常监视的领悟协调,增强监视协力,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增强事中事后羁系,创新监视检查方式,实行随机抽查、检查,推进监视检查数据汇交共享和结果互认。淘汰历程检查,充实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监视检查效率。强化项目肩负单元法人责任,项目肩负单元要动态羁系经费使用并实时预警提醒,确保经费合理规范使用;对项目肩负单元和科研人员在科研经费治理使用历程中泛起的失信情况,纳入信用纪录治理,对严重失信行为实行追责和惩戒。探索制定相关负面清单,明确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禁止性行为,有关部门要凭据执法规则和负面清单进行检查、评审、验收、审计,对尽职无过错科研人员免予问责。(审计署、财政部、项目治理部门、单元主管部门卖力落实

  七、组织实施

  (二十三)实时清理修改相关划定。有关部门要聚焦科研经费治理相关政策和革新举措落地“最后一公里”,加速清理修改与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不符的部门划定和措施,科技主管部门要牵头做好督促落实事情。项目肩负单元要落实好科研项目实施和科研经费治理使用的主体责任,严格凭据国家有关政策划定和权责一致的要求,强化自我约束和自我规范,实时完善内部治理制度,确保科研自主权接得住、管得好。(有关部门、项目肩负单元卖力落实

  (二十四)加大政策宣传培训力度。有关部门和单元要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多种渠道以及开设专栏等多种方式,增强中央财政科研经费治理相关政策宣传解读,提高社会知晓度。同时,加大对科研人员、财政人员、科研财政助理、审计人员等的专题培训力度,不停提高经办服务能力水平。(科技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卖力落实

  (二十五)强化政策落实督促指导。有关部门要加速职能转变,提高服务意识,增强跟踪指导,适时组织开展对项目肩负单元科研经费治理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实时发现并协调整决有关问题,推动革新落地收效,国务院办公厅要增强督查。要适时对有关试点政策举措进行总结评估,实时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财政部、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卖力落实

  财政部、中央级社科类科研项目主管部门要结合社会科学研究的纪律和特点,参照本意见尽快修订中央级社科类科研项目资金治理措施。

  各地域要参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革新完善当地域财政科研经费治理。

  

 

                国务院办公厅

                202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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